袋装/带式手提灯 - EEx

Furneaux Riddall

高 140 宽 66 厚 66

 

一种可充电的本征安全手提灯,经认证可用于各种危险区。该手提灯经认证,符合欧洲统一标准BS 5501第1、第6和第7部分,1977年和EN 50 014/019/020,在1类和2类危险区使用安全可靠。温度分类T3(镍镉可重复充电电池)和T4(碱性电池)。
该手提灯带一个非手持的可移动袋装/带式夹,一个可装入3节"C"号电池的滑入式电池盒,以及一个大功率卤化钨灯泡(2.5V、0.83A E10/13)。 此灯泡可在正常光强装与高光强装之间转换。
2.2AH Panasonic(P220C)可充电镍镉电池或Duracell(MN1400)碱性电池经过认证。该手电筒配有一组可充电电池。

注意:使用不合格电池或灯泡将使认证无效。 提供合适的壁装电池充电器,并配有电池盒或手电筒整件。

注意:不得在危险区内更换电池或充电。 配带1.5mm Allen钥匙,用于开关灯泡和电池盒。

型号 货号
手提灯 DQ300101
充电器 DQ300102
灯泡(2.5V、0.83A) DQ300103